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大氣污染也日趨加劇,霧霾天氣的經常性發生不僅對環境造成了嚴重的破壞,還嚴重威脅著人們的身心健康。
地方政府在大氣污染的治理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但大氣污染具有區域性的傳輸特征,一個區域單靠自己的力量是難以從根本上治理大氣污染的。因此通過協同的手段對大氣污染進行治理是有必要的。
1 我國實現區域大氣污染協調治理的必要性
社會經濟的加速發展也引發了大氣污染等堪憂的問題,以 2014 年上半年的情況來看,我國各地霧霾出現的平均時間為 4.7 天,比往年多出2.3天,是52年以來霧霾次數最多的一年。工業廢氣的排放是導致大氣污染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國 2011 年工業廢氣的排放量達到了674509 億標立方米,達到了 2000 年的 4.88 倍。大氣污染的發生與人們的身心健康息息相關,霧霾發生的本質原因是大氣中的顆粒物增多,大氣顆粒物已經成為城市發展中的首要污染物,顆粒物被人們吸入后會在呼吸系統沉積,長期生活在發起污染嚴重的環境中,人們的肺部可能會出現嚴重的問題,繼而引發生命安全問題。有研究證實PM10是對人類健康與環境威脅最大的一種大氣顆粒物。如圖1所示,52%的人因長期處于霧霾環境而感染了呼吸系統疾病,有 27%的人因霧霾環境而產生消極情緒,由此可見霧霾類天氣對人們身心健康的危害巨大。因此為了改善我國的生態環境,保護我國居民的身體健康,治理大氣污染是勢在必行的。除此之外,由于大氣是流通的,大氣污染可能隨著空氣的流通而影響到其他地區,因此單一的治理是很難起到效果的。相反如果能夠協同治理,將會擴大環境治理的溢出效應,即治理某一區域的大氣污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相鄰區域的環境。另外,協同治理也可以共享資源與技術,降低單一區域治理成本,提高治理能力。所以說協調治理是有很大必要的。
2 我國展開區域大氣污染協同治理的問題
2.1 區域治理具有較大的難度。區域治理的實現存在著一定的難度,首先大氣污染的產生原因具有復雜性,城市建設的廢物排放、車輛尾氣排放、工業廢氣排放等會加劇大氣污染,而且當跨區域進行治理時會涉及到眾多的主體,而且地區間可能存在明顯的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自然條件差異以及產業結構差異,區域間的發展不平衡增加的治療工作的復雜性與難度。另外,大氣污染的治理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資源與時間,這對各個區域來說都是一種挑戰。另外,我國現行的擴區域治理模式是地方政府對本區域負責制,雖然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實現因地制宜,改善當地的大氣環境,但是污染可以隨著大氣的運動而實現傳輸,單一政府的管理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污染的發生,因此區域間必須進行協調配合。但就各地的發展來看,區域間是存在著一定的競爭關系的,部分地區甚至存在地方保護主義,地區間難以進行有效的溝通與活動,大部分工作都需依賴于中央政府的協調來完成,因此區域協調治理并不能很好的實現。
2.2大氣治理與經濟發展之間具有博弈關系。經濟的發展一直是區域發展的首要內容與關鍵內容,雖然提出了可持續性發展的戰略,且各地都逐漸意識到了環境與生態保護的意義,但是為了追求自身的業績、促進當地 GDP的增長,很多政府并沒有著手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之間的關系,仍然盲目追求經濟利益的提升。博弈理論中有一個重要的內容叫做“公地悲劇”,可以通過“牧民博弈”來闡釋,牧民為了增加自己得到的利潤就盲目的提高羊的數量,但是公用草地是有限的,在草地有限的基礎上,盲目擴大羊規模,最終導致羊的死亡,牧民反而遭受了更為巨大的損失。這一理論同樣適用于當前的環境治理問題,環境就相當于地域間的“公用草地”,為了追求經濟實力的提升,各地政府盲目發展經濟,大規模的經濟發展勢必會對環境造成破壞,當資源耗盡時,雙方的經濟發展已經沒有任何意義。
2.3各主體間面臨著協同障礙。區域大氣污染治理中的協同主體包括各級政府、企業、民間環保組織以及公民等。各主體之間的協同面臨著較多的障礙,例如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問題,我國的權力都集中于中央,地方大部分活動的展開需依賴于中央政府的支持,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對公共權益獲取的需求越來越大,地方政府不得不加強自己的職能保證各項公共建設的展開,因此在財政上可能會出現資金不足的現象,如果中央政府不能及時予以協調,那么將阻礙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展開。其次是地方政府間的問題,我國政府之間缺乏必要的聯動機制,地方政府各自為戰,不利于污染治理工作的展開。
3 我國區域大氣污染的協同治理的可行性策略
3.1 協調好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關系。為了更好的促進對大氣污染協同治理工作的展開,應當首先對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關系進行協調。二者應當對事權進行嚴格的劃分,雖然法律上規定了中央政府負責具有全局性、綜合性的事務,而地方政府負責單一的小范圍事務,但這一規定是十分模糊的。在大氣污染的治理工作中,政府應當發揮自身的協調作用,對地方的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進行監督與管控,另外,應當加強對地方政府的資金支持,推動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展開。
3.2 協調好地方之間協同關系。地方關系的協調需依靠完善的聯動機制,有各區域的地方政府派專人組成防控領導小組,專門負責大氣污染的協同防治工作。工作組應當經常性的召開討論會,對近期內的工作與環境質量變化進行分析,并對后一階段工作的展開,制定合理的目標。另外,政府間還應當對相關工作進行監督,并對不合格的工作予以懲處。
3.3 協調好企業與政府間的關系。政府可以通過對稅費的管理,調整稅收政策,進而減少企業污染物的排放。也可以對產業結構進行調整,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對于能夠對治理污染做出表率的企業應當予以獎勵,可適當放寬稅收政策;而對于污染物排放量極大,對環境造成嚴重破壞的企業應當予以懲處。3.4協調好公眾與政府之間的關系。我國現有NGO等致力于環保的組織,應當予以當地的這些組織一些支持,如簡化審批手續等,對他們的一些活動可以無條件的進行宣傳,鼓勵更多人參與其中。
政府與公眾環保組織科展開聯合的環?;顒?,成立專項資金,用于相關的活動或者科研工作的展開。
結束語
大氣污染具有特殊性,區域間的協同治理是改善空氣質量的必經之路。協同治理的關鍵在于協調好各主體之間的關系,只有這樣才能夠共同致力于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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