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國家旅游局做出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通報因在旅游過程中攀爬紅軍雕塑照相的青年李某,并將其列入全國游客不文明旅游名單,其不良記錄保留期限為10年。此事看似告一段落,相關部門的處理意見也得到多數民眾的贊同,但透過該事件,也看到了我國國防教育的缺位。
近年來,受利益驅使和西方價值觀影響,“辱軍”現象時有發生。媒體曾多次報道過烈士陵園被商用的事件,有的烈士陵園因“影響當地發展”被鏟平、挪走,有的鄉鎮一級管理的烈士陵園多年荒廢、無人修葺。在一些大型抗戰勝利紀念館里,本來讓人免費參觀的游覽設施,也讓別有用心的人用以牟利;紀念碑上滿是游客涂鴉。某些媒體也推波助瀾,“南方系”報刊先后刊發《解放軍單兵裝備有多貴》和《軍人只是一種職業》兩文,或暗諷我軍裝備低劣,或詆毀我人民子弟兵。更有甚者,新浪微博用戶“@作業本”把邱少云烈士當烤肉調侃。種種亂象,不勝枚舉。
從歷史層面講,人民軍隊在建立新中國過程中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沒有黨領導下的這支軍隊,我們的國家就不會有今天,革命英雄為了民族的解放,拋頭顱、灑熱血,不惜犧牲生命,他們的所作所為難道不值得我們去敬仰嗎?從法律層面講,我們國家的《憲法》《國防法》《國防教育法》都有明確規定,要求全民樹立國防意識,也就是說,凡是生活在中華大地上的中國公民,都應接受國防教育,樹立國防觀念,這是每一個公民都應遵守的法律,也是每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們有什么理由以身試法?從道德層面講,我們國家從十八大以后向全社會正式公布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國成為每個公民必須遵守的價值理念,位卑未敢忘憂國--古人尚且如此,難道今人不應該做得更好嗎?從國家層面講,中國是一個人口大國、文明古國,在實現“中國夢”的征途中,國家號召每一個公民都能成為“中國名片”“中國模范”,給這個世界傳達正能量,這不是我們每一個“大寫的人”都應力爭做到的嗎?
由此可見,整除當前“辱軍”流弊,必須加強全民全社會的國防教育。首先,國防教育立法需要加強執行力?!秶澜逃ā奉C布至今已有10多年,但法律所規定的原則要求提得多、處罰措施提得少,而且不易執行。其次,國防教育的對象厚此薄彼。
《國防教育法》第五條規定,國防教育的對象是全民。但實際操作中,各地教育的對象大都集中在各類學校和大型企業中,即使征兵時的全民宣傳,也大多是口號式、主題式,國防教育有什么要求、有什么獎勵、有什么處罰,都沒有向社會說清楚。而對于廣大農村群眾和外出打工群體的國防教育,明顯不力。第三,地方對國防教育的重視程度遠遠不夠?!秶澜逃ā奉C布后,各地國防教育組織機構基本健全,但在實際工作中,這項工作顯然不是地方黨委、政府的“重頭戲”,領導重視不夠,投入就不夠,檢查就不夠,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從烏克蘭危機、伊拉克反恐到也門動亂,我們可以看到,世界上幾乎每天都在發生戰爭,沒有哪一個國家能夠永遠和平,沒有硝煙的樂土只是人們的一種美好愿望。守衛國家,軍隊是主力,但人民是后備,沒有全體公民強烈的愛國意識和國防觀念做支撐,國家的安全就無從保證。所以說,國家安全,不單單是哪一個領導、哪一個部門、哪一支隊伍的事,而是中華民族的大事。
讓我們了解國防、接受國防、支持國防,杜絕“辱軍”事件,共同筑牢國家的安全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