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漢字的楷體和宋體在字形上存在諸多差異,如宋體“辶、艸”與楷體“辶、艸”在筆形上是有區別的。小學生在最初識讀書寫的字形是楷體,如楷體“辶”的第二筆是兩折,楷體“艸”的第三筆是撇,楷體“日、月、白、目”等字中的橫只與左豎相接,與右豎相離,等等。但到了小學高年級或初中以后,他們的教材和相關學習資料轉用印刷宋體。隨著宋體字形的出現,教學過程中常常會碰到印刷字形與實際教寫的字形有差別,起初學生驚呼錯字,大多數老師不知其所以然,只是告訴學生這是手寫和印刷的區別;對外漢語教師在對外國留學生的識字教學中也遇到同樣的問題。對現行漢字宋體和楷體字形存在差異的類型和數量,語文教師都很茫然,識字教學缺乏系統性、指導性。宋體楷體字形的不一致給學生識字增加了難度,也給語文教師的識字教學帶來一些難題。教師如何做好宋體、楷體之間的銜接,如何處理宋體、楷體之間以及宋體、楷體內部的不一致,是語文教師頗感困惑的問題。
有鑒于此,筆者以河北教育出版社 (簡稱冀教版,字種比人教版課本多,故以此為對象做窮盡性的調查統計) 的小學語文教材為調查對象,將1-12冊課后生字表的會寫、會認字一一錄入,去除重復字樣,共得字種2775,經過宋體楷體字形的一一對比,其中1639字的宋體和楷體字形的筆形、結構等完全相同,占總字種59%;其余1136字的宋體楷體字形有細微差別,占總字種41%。
這些字形差別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筆形、筆畫交接關系。
冀教版中有536字的宋體、楷體字形存在筆形差異,可以歸納為八類 (半字線“-”前為宋體后為楷體,字量超出20個的僅舉出部分字例,以便對照分析):
1.宋體是橫折,楷體是橫折折折,分布在以“辶-辶”為構件的字里,差別在第二筆,共63字。如:這-這、達-達、道-道、過- 過、近-近、遠-遠、謎-謎、腿- 腿、遜-遜、隨-隨。
2.宋體寫為豎,楷體寫為撇,分布在以“艸-艸”為構件的字里,差別主要在第三筆,共127字。如:苗-苗、花-花、蓮-蓮、貓- 貓、散-散、灌-灌、茍-茍、敬- 敬、蔑-蔑、滿-滿;另有8字的“艸”位于中間部位:垂-垂、錘- 錘、捶-捶、睡-睡、唾-唾、憤- 憤、噴-噴、寬-寬。
3.宋體提起筆出折,楷體為提,分布在以“氵-氵”和“冫-冫”為構件的字里,差別都在末筆,共150字。如:澳-澳、江-江、波-波、淚-淚、流-流、深-深,冰-冰、沖-沖、準-準、資-資。
4.宋體為豎折橫折鉤,楷體為彎鉤,分布在“心-心”以及以之為構件的字里,差別在第二筆,共46字。如:心-心、必-必、愁-愁、忽-忽、想-想、愿-愿、感-感、悶-悶、秘-秘、蜜-蜜。
5.宋體為撇點,楷體為側點,分布在“火-火”以及以之為構件的字里,差別在首筆,共38字。如:火-火、炎-炎、伙-伙、焚- 焚、燈-燈、秋-秋、燒-燒、災-災、盔-盔、炭-炭。
6.宋體為橫,楷體為點,分布在以“雨”為上部件的字里。單字“雨-雨”的宋體楷體字形一致,但雨作上部件時,宋體將中間的四點寫為四短橫,楷體寫為點,共15字,如:霸-霸、雷-雷、雹-雹、蕾-蕾、零-零、露-露、霉-霉、霎-霎、霜-霜、霧-霧、霞-霞、需-需、雪-雪、震-震。雨做下部件時,宋體楷體都將中間寫為點,如漏-漏。
7.宋體為短撇,楷體為點,分布在以“小-小、少-少、示-示、系-系、東-東”以及以之為構件的字里和以“尗”、“朩”、“”為構件的字里,差別在左側,共68字。如:小-小、京-京、塵-塵,少-少、抄-抄、劣-劣、雀-雀、步-步,示-示、標-標、宗-宗,系-系、累-累、繁-繁,東-東、陳-陳,叔-叔、寂-寂,殺-殺、茶-茶、雜-雜、親-親、滌-滌、余-余,戀-戀、彎-彎,赤-赤。
8.宋體為橫,楷體為提,分布在以“舟、豐、半、辛、手、王”為左部件的字里,共30字。
單字“舟-舟”宋體楷體字形一致,但作左部件時,宋體的中橫右不出頭,楷體將中橫變提右出頭,共12字,如:般-般、船-船、搬-搬、舷-舷、舶-舶、艙-艙、舵-舵、航-航、艦-艦、艘-艘、艇-艇、舷-舷。單字“豐、半、辛、手、王”的宋體楷體字形相同,但作左部件時,楷體將下端的橫變提,共18字,如:艷-艷,邦-邦、幫-幫、綁-綁、梆-梆、慧-慧、契-契,判-判、叛-叛,瓣-瓣、辮-辮、辯-辯、辨-辨、辣-辣,拜-拜、湃-湃,琴-琴、瑟-瑟。
冀教版中有723字的宋體、楷體字形存在筆畫交接關系差異,有兩種形式:
1.包圍或半包圍結構中的橫,宋體是與左右豎相接,楷體是與左豎相接與右豎相離,如:日-日、暗-暗、曰-曰、最-最、白-白、柏-柏、自-自、息-息、目-目、看-看、月-月、朋-朋、且-且、助-助、直-直、值-值、真-真、填-填、具-具、懼-懼、其-其、棋-棋、耳-耳、敢-敢、身-身、射-射、甘-甘、甜-甜、縣-縣、懸-懸、良-良、糧-糧、朗-朗、艮-艮、很-很、即-即、面-面,共473字。
2.包圍或半包圍結構中間的橫,宋體是與左右豎相接,楷體是與左右豎相離,如:甲-甲、閘-閘、酬-酬 (酉-酉)、扁-扁、遍- 遍、角-角、解-解、由-由、廟- 廟、申-申、神-神、曹-曹、遭- 遭、再-再、惠-惠、禺-禺、偶- 偶、用-用、庸-庸、涌-涌、更- 更、硬-硬、電-電、掩-掩、繩- 繩、田-田、備-備、魚-魚、魯- 魯、里-里、重-重、單-單、彈- 彈、甫-甫、博-博、果-果、課- 課、鬼-鬼、魂-魂、曲-曲、典- 典、演-演、那-那、誰-誰、準- 準、當-當、錄-錄,共250字。
宋體、楷體筆形和筆畫交接關系差異涉及到1259字次,比1136字多出123字次,這是因為有些字存在多個差異點統計多次,如“腿”存在三個區別點就統計三次。這些差異點基本涵蓋了我國現行漢字宋體和楷體字形存在的差異,這些差異隨著學習的深入提高,對閱讀基本不造成障礙,但對初學者而言,要經過從楷體到宋體字形的過渡階段,如小學和初中老師都說考試中如果“辶”的第二筆沒有折就算錯別字,而對楷體字形的筆畫交接關系小學生需要將473字與250字(冀教版小學語文教材) 的書寫區別開來,這未免太瑣碎了。有鑒于此,特向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師提出一些參考建議:
第一,對于宋體、楷體的筆形差異,老師可在學生掌握了一定量的漢字后 (小學三年級以后),根據文字出現的先后順序逐項歸納總結以上八類筆形差異,有效溝通宋體、楷體字形,這樣可以使學生在今后的識字用字中收到以簡馭繁的效果。
第二,對宋體、楷體筆畫交接關系的兩種差異現象,總結它們筆畫交接差異的規律,同樣可以起到以簡馭繁的效果。這兩類字的區別是包圍或半包圍結構中有無豎筆,第一類無豎筆,第二類有豎筆。其實還有第三類情況 : 包 圍 或 半 包 圍 結 構 中 的“橫”與邊框都相離,楷體和宋體字形相同,如:固-固、國-國、困-困、因-因、內-內、區-區、鑿-鑿、南-南,這類字中間部件多可以切分出下位部件,前兩類是不能再做切分的。這三類字中“橫”與左右邊框的相接相離都沒有區別字義的作用,屬于純書法技巧問題。教師可以從書法美學的角度闡述書寫的要領,不必做出鮮明嚴格的書寫要求。
第三,對宋體、楷體的字形差異應持統一的標準,保留書寫一定的自由度。調查中發現,多數語文老師對“辶”有嚴格要求,而對其他的筆形差異和筆畫交接差異不做嚴格要求,如對“心”寫為臥鉤 “”或豎彎 鉤“乚”不做硬性要求,“日月田甲”中橫的相接相離關系更是忽略不計。標準的不統一往往造成漢字駁雜繁難的印象,不利于教學的高效性。我國現行漢字宋體、楷體字形存在不一致是客觀現象,這樣的差別基本不影響閱讀,所以在書寫上應給予一定的自由度,如“辶”第二筆是否折筆或折筆明顯與否不能判定為錯字。建議對現行漢字宋體、楷體字形差異持寬容的態度,在實際運用中實現字符的優選優化,這也符合漢字字形發展演變的規律。
概括總結宋體、楷體字形差異的類別和規律,以便教師對現行漢字宋體、楷體字形的不一致之處了然于心,從而在教學中采取相應的對策來指導學生成批成系統地識讀、書寫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