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在2009年9月1日正式發布了《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指導意見》,這一文件的頒布,標志著我國社會農村保障體系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新農保是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增進農民福利的一項重要舉措,但這個舉措在實施過程中并不是一帆風順的,其中也面臨許多風險和挑戰。這就需要我們對新農保當前所面臨的內外風險進行識別和規避,真正建立一個可持續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
一、新農保制度實行的現狀
(1)新農保實施過程中農民參與現狀。據統計,自2009年新農保正式投入實施以來,絕大多數的農村居民都有意愿參加新農保[2].但由于農村居民的參保自愿度受多種因素影響,如家庭狀況、個人特征、周圍環境等,另外存在個體和區域的差異,農村居民所理想的養老保險模式與現行的新農保制度還是存在一定差距的,因此農村居民實際參加新農保的數量并不算多。通過相關調查發現,文化水平較高、勞動能力較強、家庭收入較好的的家庭更愿意參加新農保。而政府及相關媒體宣傳力度的大小也關乎著農村居民的參保率的高低。在一些宣傳力度相對大的農村地區,可以發現農村居民參加新農保的積極性更高,整體的參保率也有所提高。
(2)新農保在實施過程中基金管理現狀。新農保的基金管理方式主要包括基金的籌集和運營這兩個方面的工作[3].首先在基金籌集方面,新農保和老農保存在資金來源和管理方式上存在明顯的區別。新農保的基金來源主要是三部分: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和個人繳納,其中個人繳納標準按高低分為五個檔次,最高每年500元,最低每年100元,但各地區也可根據居民實際情況增減繳費檔次。其次在基金運營方面,參照各地的實際經驗主要有兩種形式:銀行存款和股買國債。但由于當前我國銀行利率整體呈走低趨勢,投資渠道單一化,這也就增加了基金的增、保值風險。
二、新農保制度面臨的風險
(1)區域經濟發展不均衡。一般而言,區域的經濟發展水平將決定該地區社會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較快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較高的人均收入是該區域可以順利繳納養老保險的保障,使該區域具有較高的養老保障水平。但根據當前我國的實際情況而言,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存在區域上的不均衡,已經形成了自東向西逐步遞減的梯度發展格局,同時東部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要明顯高于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通過相關研究發現,經濟發展水平越高的區域,第一產業從業者的構成比例就越低,開展新農保工作就越順利;相反,經濟發展水平越低的區域,第一產業從業者的比例就相對越高,開展新農保工作越困難。因此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均衡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新農保的順利實施[4].
(2)城鎮化發展。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進步,城鎮化進一步發展,農村人口逐步向城市流動。但由于受到相關政策的限制,城市中的農村人口并不能像城市人一樣馬上獲得城鎮的職工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他們既非傳統意義的農民,也非真正意義上的市民。因此,隨著城鎮化的發展,一方面加劇了養老負擔,使農村老年人口撫養比例增加,另一方面對統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當前,城鎮化和新農保的發展都處在一個關鍵時期,只有同步推進協調發展才能更有效地銜接養老保險制度。
(3)農民參保意愿不穩定。實施的新農保依舊貫徹商業保險的"自愿性"原則,但與此同時也產生了一個問題,那就是無法長期維持農民參保的積極性。相當一部分農民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僅僅注重眼前利益,而實施的新農保特征是實施周期短,收益的持續時間久,但政府的宣傳工作沒有跟上,這也導致了農民對新農保的認識存在偏差,使很多農民不選擇新農保。
三、規避新農保制度風險的對策及建議
(1)加大政府及媒體的宣傳力度。由于受傳統封建文化深根蒂固的影響,我國的絕大多數農民依據存有養兒防老、土地養老的思維模式。因此各地政府和相關媒體應該首先從農民的思想意識入手,加大新農保的宣傳力度,使他們破除舊的思想,逐步接受先進的政策方針。宣傳的出發點應圍繞農民的切身利益,根據每戶農民家庭實際狀況為其選擇適合他們自身的繳費檔次,給出農民實際的繳費建議。另外,相關部門也可以制定一些宣傳冊、海報、板報等多渠道對新農保進行宣傳解讀,真正使農民了解新農保。
(2)加快新農保立法,完善監督機制。只有擁有完善的法律法規制度,才能保證新農保健康穩定的發展。因此各地區應建立并健全新農保的相關法律法規,為其可持續發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首先,應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如《農村養老保險法》,以便跟上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步伐。通過完善法律法規,使農民在繳納社保時有法可依,真正可以對養老問題放心、安心。其次,健全并完善社會和群眾的監督機制,提高群眾的監督意識。政府應積極拓展多方位的監督渠道,制定完善的監督辦法,真正使新農保的監督機制落到實處。
(3)多方面拓寬基金的運營渠道。由于基金運營狀況的好壞直接受政府財政補貼的影響,而政府補貼跟不上就會影響新農?;鸬谋V岛驮鲋禒顟B。但目前而言,我國的現行基金的運營狀況依舊遵循"老農保"的經營管理模式。為了跟上經濟社會發展步伐,當前任務是盡快轉變基金由政府運營的傳統模式,開放市場,積極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在確?;鸢踩那疤嵯?,真正實現基金的市場運營。
參考文獻:
[1]趙殿國。積極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J].經濟研究參考。2008(32):1318.
[2]周博文,王超,宋士強。預防懲治腐敗問題的法經濟學分析[J].理論與現代化。2015(04)。
[3]仇保興。城鎮化與城鄉統籌發展[M].中國城市出版社,2012:50-51.
[4]薛惠元。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風險的識別[J].現代經濟探討,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