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世界新軍事革命的發展和現代戰爭形態的演進,聯合作戰訓練將成為新常態。如何適應這一發展大勢,遵循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大方略,加緊構建、完善和運用激勵機制,有效激發官兵參與聯合作戰訓練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深刻認識聯合作戰訓練中運用激勵機制的重要意義
對于我軍而言,聯合作戰訓練是一種全新的實踐,需要運用多種激勵手段調動官兵的訓練熱情和創造激情方能取得實效。但綜合來看,通過制定和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建立起長效、規范的激勵機制尤為重要。
制定完善激勵機制,是貫徹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的內在要求。為了激發廣大官兵在聯合作戰訓練中的積極性,雖然各部隊都想了一些辦法和招數、出臺了一些制度和規定,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這些激勵措施還不夠統一規范、不夠系統配套、不夠權威持久,尤其是政策法規的覆蓋面偏窄、內容較為單一、隨意性大。
最近,四總部印發的《軍隊獎勵和表彰管理規定》,已經邁出了從法規制度層面予以規范的關鍵一步,為落實依法治軍方針、建立和完善長效激勵機制提供了有利條件。實踐證明,只有官兵切身利益得到法規上的有效維護和保障,才能少有后顧之憂,全身心投入訓練和作戰行動。而激勵機制的題中應有之意,正是把以前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經過總結升華,用法規制度形式予以固化,從而更好地維護廣大官兵利益,激發出高昂的參戰參訓熱情,匯聚強軍興軍的強大正能量。
制定完善激勵機制,是適應作戰訓練創新發展的緊迫需要。隨著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及其在軍事領域的廣泛運用,作戰訓練模式發生了革命性變化,聯合作戰訓練成為新常態。在聯演聯訓中,涉及提升、獎懲等事關官兵切身利益的問題,往往還是征求原建制單位意見多、讓直接參戰參訓官兵決定少,導致官兵思想有顧慮、內心很糾結,影響了他們的積極性。因此,很有必要抓緊健全完善相關政策法規,更好地發揮激勵杠桿的獨特作用。不僅如此,這樣做還有利于增強聯合黨委權威,有利于強化參戰參訓部隊執行力,有利于褒揚先進、鼓舞士氣,引導官兵真正從內心深處想“聯”愿“聯”.
制定完善激勵機制,是激發聯合作戰訓練動力的根本舉措。眾所周知,無論是戰斗精神激發,還是參戰參訓熱情提升,都離不開相關法規制度的保障,離不開通過法規制度讓一切物質和精神資源向能打勝仗聚焦?,F代聯合作戰訓練更是如此。只有建立完善配套的激勵機制,才能將利益驅動、目標牽引、思想升華等各種激發參戰參訓動力因素有機融合起來,綜合發揮作用,才能使參戰參訓官兵的合法利益得到有力保障,進而為合理確定奮斗目標提供準星。然而,就我軍當前情況看,無論是政策制度層面,還是具體激勵舉措,都存在適應平時多、對接戰時少,適應單一軍兵種作戰訓練多、滿足聯合作戰訓練少等問題。因此,迫切需要通過完善激勵機制,實現平戰對接、軍地聯動,以最大限度運用多方資源、形成整體合力來激勵軍心士氣,助推部隊戰斗力的迅速提高。
二、牢牢把握聯合作戰訓練中激勵機制的作用機理
在聯合作戰訓練中充分運用激勵機制,既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的具體舉措,又是從法規制度的特點出發,科學分析其對激勵客體的作用基礎上得出的正確結論。
一是法規制度的“權威性”更易贏得激勵客體高度信賴。用于激勵官兵參戰參訓積極性的全軍統一的法規制度,一般由軍委、總部牽頭制定,無論是站立的高度、思考的深度,都代表了黨中央、中央軍委的戰略決策,其權威性不僅來源于法規制度制定部門的權威性,更來源于其內容的科學性。它是建立在充分的調查論證、一定的實踐經驗、科學的規律總結基礎之上的,相比各單位出臺的一些隨機性的激勵舉措,更注重綜合性考量、目標性規劃、長遠性設計、強制性落實,更能從根本上調動廣大官兵參與聯合作戰訓練的內在積極性。革命戰爭年代,我軍通過廣泛開展殺敵立功運動、火線入黨提干活動等,有力調動了廣大官兵參戰參訓熱情。這充分說明,無論戰爭形態、訓練模式如何變,只要激勵法規制度維護了廣大官兵切身利益,樹立起比能力、比貢獻的正確鮮明的導向,就能夠受到信任信賴,進而彰顯出激勵威力。
二是法規制度的“普適性”更易促使激勵客體普遍認同。任何一項激勵舉措,只有得到廣大官兵的認可和贊同,才能具有吸引力,才能起到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的作用;反之,則會激而不蕩,甚至產生負效應。由于法規制度具有法的特質,因而具備了其他任何激勵手段所無法企及的優勢。一方面,這種上升到法規制度層面的激勵標準條件、操作規范等具有剛性約束力,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無條件遵守、不能擅自改變,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壓縮了彈性空間,減少了人為干擾和暗箱操作等因素,更能體現公平正義,更能為廣大官兵所接受和歡迎。另一方面,激勵法規制度的實行體現了激勵舉措的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堵塞了一些漏洞,意味著軍人要想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實現建功軍營的人生奮斗目標,只有依據相關法規制度,積極參與聯合作戰訓練并努力作出成績,沒有其他任何捷徑可走。這無疑是對廣大官兵利益的根本維護,一定能夠受到他們的真心擁護和支持。
三是法規制度的“時代性”更易反映激勵客體現實需求。任何一項科學的法規制度的推出,都是時代發展的產物,反映了時代發展要求,順應了時代發展潮流。由于聯合作戰訓練是基于信息系統的一體化軍事行動,所有人員、要素都在系統之中,前后方、主次要界線日趨模糊,傳統的激勵方法手段難免存在滯后性和局限性,而適時制定頒布新的激勵法規制度,就能夠因應這一變化,準確反映現代戰爭及其訓練特點,反映青年官兵的需求,使激勵舉措充分體現時代性和針對性。同時,聯合作戰訓練條件下,部隊原有建制被打破,對如何維護好所有參戰參訓官兵利益帶來挑戰,而新的法規制度能夠針對官兵的合理訴求,通過科學的政策設計和制度安排,有效破解這一難題。再者,在深入推進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的時代背景下,通過法規的剛性作用,能夠更好地協調地方力量為聯合作戰訓練提供有力支持。
四是法規制度的“兩重性”更易約束激勵客體遵規守紀。作為一部完備的激勵性法規制度,通常具有兩個既相輔相成又相反相成的作用方向,對于積極參戰參訓,作戰訓練實績突出者,都會通過不同方式予以肯定褒獎,鼓勵其保持先進、再接再厲;對于玩忽職守、怯戰怠訓等行為,都會通過一定的形式實施警示懲戒,使被懲處對象真正受到觸動、深刻反思教訓。在聯合作戰訓練情況下,聯合觀念、協同紀律決定著作戰成敗或訓練實效,乃至會影響強軍目標實現。這既需要靠不間斷地學習教育來提高官兵的聯合素養,更需要通過完善政策法規來約束、規范參戰參訓人員行為,形成兩手同抓、雙管齊下的有效機制,確保聯合作戰訓練真正“聯”得起來“、融”得進去。
三、切實找準聯合作戰訓練中法規制度激勵的基本途徑
加強聯合作戰訓練激勵機制建設是一項涉及范圍廣、牽涉利益多的復雜系統工程,既要深入研究探索、搞好頂層設計,又要跟蹤問效、抓好終端落實,走出一條適合我軍聯合作戰訓練特點的成功路子。
一是科學論證,注重制度配套。影響聯合作戰訓練積極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這意味著不能靠制定單一的激勵法規或制度來解決,必須與其他相關條令條例和法規制度相互協調、相互配套、相互支撐,避免出現相互矛盾、相互對立等情況。首先要整合現有法規制度。既要看到當前在激發官兵參戰參訓熱情方面的一些規定舉措總體上比較零碎,不少與聯合作戰訓練貼得不緊;又要注意在制定統一的激勵性法規制度時,不搞“一刀切”.可以按照平戰結合、緊貼實戰實訓原則,在整合現有同類型規定的基礎上大膽創新,使之既保持連續性、繼承性,又增強時代性、針對性。其次要協調各方力量。制定激勵性法規制度雖然有專門的部門負責,但一定要搞好統籌協調,盡可能吸收不同業務部門參加,防止令出多門、各自為戰、自相矛盾的情況發生,保證新制度的科學性、權威性。再次要摸準官兵需求。一定要深入部隊、深入基層,傾聽一線官兵呼聲,了解不同層次官兵的利益訴求,使激勵法規制度真正貼近實戰化訓練,貼近廣大官兵。
二是軍民融合,搞好軍地對接。對聯合作戰訓練來講,單靠軍隊的力量難以達到應有激勵效果,必須軍地聯合、協同發力。堅持在輿論宣傳上對接。當前,在對作戰訓練典型的宣傳上,大多還是依托軍內媒體進行,地方媒體有時雖然介入,但總體上力度不夠、范圍不廣、未成常態。迫切需要通過建立有效的制度機制,充分利用軍地媒體資源,廣泛宣揚強軍標兵、精武典型、戰斗英雄,營造全社會尊崇英雄、支持強軍的濃厚氛圍,增強官兵參戰參訓的光榮感使命感。堅持在優撫優待上對接。發揚好“雙擁”優良傳統,營造愛兵擁軍氛圍,尤其是借助社會資源為軍人提供家屬就業、子女教育以及醫療、住房等服務,增強軍人獻身使命、勇于犧牲的積極性主動性。堅持在聯合行動上對接。聯合作戰訓練不單是軍隊的事情,更需通過完善的法規制度,促進實現軍地一體聯動、軍民并肩作戰訓練,在弘揚人民戰爭優良傳統中激發官兵參戰參訓熱情。
三是跟蹤問效,狠抓落地生根。再好的政策制度,一旦成了“稻草人”,就會形成“破窗效應”.當前,影響激勵機制發揮作用的最大障礙是在落實上任意性、隨意性大的問題。只有形成激勵性法規制度從制定、執行到反饋的閉合回路,才能真正發揮作用。因此,我們要著力做到“三個加強”:第一,加強宣講教育。這是促進法規制度落到實處、發揮作用的前提。要組織深入學習聯合作戰訓練的相關激勵法規制度,使廣大官兵熟悉了解相關內容、基本標準、方法程序,合理確定奮斗目標,不斷激發參戰參訓的積極性主動性。第二,加強溝通協調。激勵性政策法規涉及軍地諸多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需要進一步健全軍地聯席會議、定期會晤、聯合辦公、交叉審查、需求對接等制度,不斷促進激勵措施的終端落實。第三,加強巡查督導。堅持把聯合作戰訓練相關激勵法規制度的執行作為政治性任務抓緊抓好,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督促方法,及時發現先進典型和存在問題,大力表彰落實好的單位和個人,對消極懈怠、執行不力的給予嚴肅處理,用強有力的獎懲手段保證這一制度機制的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