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偵查監督是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的有機組成部分,包含犯罪打擊、人權保護、訴訟保護、訴訟監督,不僅涵蓋監督審查逮捕整個程序,又要對偵查過程進行改錯和糾偏,擔負著我國檢察工作中履行犯罪刑事打擊與訴訟整個程序進行監督審查的重要職責,而且為我國和諧穩定的社會起著保駕護航的主要使命。特別是這些年,法學理論界和檢察實務工作人員對偵監的相關法律規定和理論完善有了進一步的研宄和提升,但由于我國現有制度的約束,公安機關存在不同程度的特權和越權行為,從而存在著在實務當中由于缺少約束造成不同程度的權利肆意和擴大,檢察機關也沒有及時作出應有的作用發揮,沒有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職責。
主因在于法律不完善的規定、制度具體實施的環節缺失,新問題在司法實踐過程中的不斷涌現,這些都需要偵查監督制度進一步改革和完善,進而適應新的司法體制的改革和法律實務工作的需要。
以偵查監督工作的實踐有效性為目的,結合刑法和刑訴法的有關法理要求,筆者對當前偵查監督制度存在的不完善性進行一定的探討和前瞻,希望能對偵查監督工作的法律事務進行一些有意義旳嘗試和探索。論文共分為三個部分進行論證。第一部分,對偵查監督的基本概念進行了闡述,略述了偵查監督職能在我國的歷史沿革變化,對偵查監督工作職能進行了認真界定,對偵査監督制度的理論依據進行了闡述。第二部分,是論文的核心,以當前偵查監督工作的相關規定為綱,以有關法學理論為輔,結合實際,對現有實務工作進行對比和探討,從有利于實踐的角度對刑事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審查逮捕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論證分析。論文第三部分,對上述問題進行相應的完善。即完善立案監督的范圍、對象及程序,拓寬立案監督的線索來源;構筑非法證據排除的保障機制,完善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決定的法律監督程序,明確羈押必要性審查的程序規定等等。
關鍵詞:
刑事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審查逮捕,偵查監督
目錄
引言
1.偵查監督概述
1.1偵查監督的概念
1.2偵查監督的內容
1.2.1偵查監督的職能變化
1.2.2偵查監督主要內容
1.3偵查監督制度確立的主要依據
1.3.1權力制衡理念為偵査監督制度提供了理論上的基礎
1.3.2檢察權的性質為偵查監督提供正當性論證
1.3.3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宗旨為偵查監督制度提供了政策支撐
2.偵查監督存在的突出問題和成因分析
2.1刑事立案監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2.1.1立案監督范圍過窄,缺乏法律規定
2.1.2立案監督的線索來源有限且渠道不暢
2.1.3立案監督重對外監督,輕對內監督
2.1.4立案監督重數量,輕質量
2.1.5立案監督權的配套保障機制缺失
2.2偵查活動監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2.2.1非法證據的排除缺乏程序性保障
2.2.2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決定的監督制約不夠
2.2.3羈押必要性審查范圍有限、手段不力
2.2.4對違法適用強制性偵查措施的監督滯后
2.2.5捕后變更強制措施缺乏監督
2.3.審查逮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2.3.1社會危險性證明流于形式
2.3.2徑行逮捕的適用存在模糊認識
2.3.3附條件逮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2.3.4職務犯罪案件逮捕權上提一級存在的問題
3.解決偵查監督中存在問題的途徑和措施
3.1解決刑事立案監督中存在問題的途徑和措施
3.1.1完善刑事立案監督的范圍和對象
3.1.2加大對立案監督的宣傳力度,拓寬線索來源
3.1.3完善檢察機關對立案監督的監督保障機制
3.1.4完善刑事立案監督的程序
3.1.5充分發揮“兩法銜接”工作機制作用
3.2解決偵查活動監督中存在問題的途徑和措施
3.2.1構建非法證據排除機制的保障程序
3.2.2完善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決定的法律監督程序
3.2.3明確羈押必要性審查的程序規定
3.2.4完善對強制性偵查措施的法律監督
3.2.5.完善對捕后變更強制措施的監督
3.3解決審查逮捕中存在問題的途徑與措施
3.3.1對社會危險性證明標準的完善建議
3.3.2對徑行逮捕的完善建議
3.3.3對附條件逮捕的完善建議
3.3.4對職務犯罪審查逮捕權上提一級的完善建議
結論
參考文獻
致謝